莞44家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2018年01月05日 07:59 0人参与 0条评论 >

  1月4日,记者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广东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新增一批上线医疗机构。截至去年12月29日,省平台上线医疗机构共有536家(含东莞市医疗机构44家),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平台上线的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曾经是让不少患者感到头痛的事:自己要先垫付医药费,报销还得来回跑。2015年10月,广东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全省各地市的社保经办系统与医院实现了直接联网结算。截至2017年12月29日,省平台上线医疗机构共有536家(含东莞市医疗机构44家),东莞参保人在省内492家医疗机构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广州的医疗机构66家,深圳的74家。东莞参保人还可以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24家医疗机构就医,按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东莞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之后,到省内这些医院就医,不用自己垫付,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就可以办理出院手续,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社保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不用垫付大额医疗费,也无需回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但上述异地就医现场结算还仅限于住院费用的结算,由于东莞目前采用的是定点门诊制度,因此异地门诊就医的费用不属于现场结算范围,工伤、生育保险也暂时无法实现异地结算。

  同时,东莞市共有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44家医疗机构在省平台上线。东莞外来务工人口众多,许多人拖家带口,老人、小孩的社保都在省内其他地市,接入了广东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异地患者在家乡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到东莞这44家医院就医结算,就像在家乡一样,可以直接进行报销结算,不用回家乡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此外,省内参保人在家乡是什么报销标准,在东莞这44家医院也是同样的报销标准。(记者/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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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郑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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