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建议:明确共享单车监管职能分工

2018年01月20日 10:53 0人参与 0条评论 >

在今年“两会”上,多名代表、委员纷纷提交议案提案,直陈共享单车乱象,并纷纷建言献计,呼吁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昨日,市城管局对此事进行回应,并表示已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市共享单车管理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请示市政府,建议进一步明确共享单车管理的职能分工。

近3个月接到共享单车投诉63宗

与“两会”代表委员的看法一致,市城管局在回应中也认为,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在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压力。

由于共享单车数量在我市迅速膨胀且缺乏有效约束,导致出现共享单车过量投放、阻塞人行道等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现有共享单车数量已超23万辆。近三个月,市城管局接到投诉共计63宗。

市城管局分析指出,我市有限的公共道路与交通资源本来已难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再伴随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占用城市公共道路与空间的问题,给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增加了很大压力。

另一方面,大多数镇街未规范设置共享单车投放点,共享单车企业随意投放,加上部分市民法律观念和文明意识淡薄,经常出现随意停放和违规停放行为,执法人员对违停单车调查取证较为困难。

为进一步提高共享单车企业规范停放意识,市城管局曾多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和对乱停放的共享单车实施临时清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引导市民规范停放,但效果不太显著。

市城管局指出,在政府监管方面,我市没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共享单车行业引导和规范管理,出现监管部门不统一、监管主体不明确等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正在请示市政府明确监管职能分工

目前,市城管局已出台相关文件,指引各镇街开展自行车停放区划设工作,并在四个街道上划设了多个停放区试点,并鼓励共享单车运营商自行与大型商业广场、写字楼、居住小区等对接,设置自行车固定停放点。

根据《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市城管局指出,为有效解决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派生的问题,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

市城管局已就我市共享单车发展现状,提交一份《关于我市共享单车管理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请示市政府,建议进一步明确共享单车管理的职能分工。

市城管局建议,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通过电子围栏、信用分级管理制度等措施促进共享单车使用者规范停放意识和行为。同时,对运营商建立健全约谈和沟通机制,对不按规定投放车辆和不履行行业自律的运营商及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探讨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接下来,市城管局将加大整治力度,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 李玉敏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热门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来源:东莞日报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东莞阳光网
报障联系电话:0769-33332306
抱歉,你撞到了不存在的页面……
最有可能的原因是:
你输入的网址可能不正确
链接可能已经过期
 
东莞阳光网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583
关于阳光网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络广告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58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71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12002
东莞阳光网版权所有 © 2005-2018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