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6月14日,记者从东莞市商务局获悉,由其牵头制定的《东莞市高质量利用外资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措施》(简称莞版“外资十条”)即将颁布,共10条30项目举措。其中有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以拿到东莞扶持4500万元,如果加上省的扶持,每家企业的扶持最高可以达到2.5亿元。此外,莞版“外资十条”对于外资企业的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等都提出了具体的举措。 及时雨!结束东莞招商引资政策“真空”状态 据介绍,莞版“外资十条”是东莞落实中央“积极利用外资”的决策部署,是落实省“广东外资十条”的工作要求,也是基于进一步增强我市招商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去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发〔2017〕5号、国发〔2017〕39号等文件,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加强吸收外资工作,并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促进外资增长措施。其中,明确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这是国务院2015年62号文两年多来首次正式明确提出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去年12月,省政府正式公布了“广东外资十条”,聚焦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总部经济或者地区总部以及外资的研发创新等领域提出的扶持措施,比如加大外资财政奖励等。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大对利用外资工作的支持力度,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从内部情况看,我市原有重大项目招商引资“1+5”系列政策已经失效,受制于当时中央全面清理各地方针对企业的税收、财政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的要求,因此,新的专门针对招商引资的扶持政策并没有制定出台,造成政策“真空”。从周边情况看,随着国务院重新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后,各地陆续出台了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据悉,“广东外资十条”出台后,佛山、珠海、江门等城市已经相应出台了外资招商的奖励政策。 大手笔!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最高4500万元 莞版“外资十条”的总体思路,是在全面落实“广东外资十条”的基础上强化对优质外资项目的奖励扶持,支持优质项目扩大在莞实际外资和研发创新等,发展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共涉及30项举措,其中有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以拿到东莞扶持4500万元,如果加上省的扶持,每家企业的扶持最高可以达到2.5亿元。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配套“省外资十条”财政扶持,有5条,比如,对年实际外资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市财政按照1:0.5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扶持1000万元人民币。二是东莞创新性财政扶持,有5条,比如,境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广东省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拥有,如玖龙总部项目,按照其股权交易金额的1.5%且不高于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扶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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