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邝聪 何振成)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被誉为“莞版外资十条”的《东莞市高质量利用外资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措施》即将正式印发。该政策在全面落实“广东外资十条”的基础上,提出了10条30项举措。在外资企业的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等十大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并提出由市财政预算3年安排10亿元“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开放型经济发展各项扶持,确保对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兑现。 莞版“外资十条”的总体思路是在全面落实“广东外资十条”的基础上,强化对优质外资项目的奖励扶持,支持优质项目扩大在莞实际投资和研发创新等,发展高质量开放型经济。莞版“外资十条”共涉及30项举措,其中有10项为财政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以拿到东莞扶持4500万元,如果加上省的扶持,每家企业的扶持最高可以达到2.5亿元。 财政扶持分两个方面,一是配套“省外资十条”财政扶持有5条,如,对年实际外资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市财政按照1:0.5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扶持1000万元人民币。二是东莞创新性财政扶持有5条,如,境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广东省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为东莞外商投资企业拥有,按照其股权交易金额的1.5%且不高于实际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扶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了吸引外资项目,政策还明确: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市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市财政按其当年对市级财政贡献量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 除了真金白银的奖励补贴外,“莞版外资十条”还着重强调给外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东莞外商投资年度报告》,深化外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审批少、流程优、体制顺、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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