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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农副产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2019年01月11日 16:47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5927号预提交

  案  由:关于加强我市农副产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分  类:农业水利    子 分 类:农林牧渔业

  主 题 词:标准 产品 互联网 机构 监督 食品 食品安全 市场秩序 事业单位 物价

  提案人:董斌

  内  容:

  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等农副产品是百姓生活的基本需求,其安全程度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通过改革整合了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对食品安全进行相对集中监管,有效统一了食品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和餐饮服务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但是,农副产品作为食品的重要源头,其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监管没有在改革中得到有效整合。就目前而言,我市农副产品安全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源头追溯机制不畅

  虽然我市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终端对农副产品均实行了现场快速检验,对检验不合格产品现场没收销毁,但是未能对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源头进行有效的追溯调查和产品销毁等跟进监管,其监管效果必会大打折扣,无法从源头保证农副产品的安全。

  二、安全检测范围不足

  按照《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水产、畜禽肉、水产品安全要求》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我市现有的机构检测、市场抽检制度及方案覆盖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灵活度有限,难以打击部分农副产品种养户和经销商滥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长促进剂、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由于机构实验室检测、市场快速抽检项目有限,检验能力和法定检验项目数量尚不能满足农副产品相关标准更新和大市场发展的要求,无法给予我市农副产品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三、线上渠道监管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市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着系统的监管模式。但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跨省、市、区(镇)的食品流通愈加频繁,我市各类外来农副产品占比达80%以上。同时,网络、微商、自媒体农副产品直销模式越来越受年轻人青睐,其销售份额逐渐扩大,对于此类农副产品终端经营者的状况难以掌控,监管力度仍然相当薄弱,尚无有效的监管措施。

  办  法:

  一、实施质量可追溯入市门槛,保障农副产品流通安全

  要大力推行农副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实施准出、准入管理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当检验发现农药污染、毒物超标等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时,可做到追踪该批次产品种养来源,防止问题产品继续流入市场,并立即跟进法定检验,对违法对象依法作出处理。

  二、完善农副产品检测体系,保障农副产品的安全检测

  首先,完善农副产品检测中心的检测功能,拓展有毒有害物质检出能力,增加每批次样品的检验项目,为我市农副产品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其次,建立以市农副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以相关部门检测为辅助,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检、消费者投诉举报、随时检测为补充的安全检测体系,对农副产品的安全性进行有效监督。

  三、建立农副产品在线采购平台,保障农副产品采购安全

  由政府主导推动建立农副产品在线采购平台,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一是,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及权威的检验机构,免费对进驻的农副产品生产企业、个体种养农户进行有效的审核,对上线的农副产品进行检测、监督,从而有效保证平台上农副产品的安全性;二是,政府物价部门加强对上线的农副产品的价格管控,避免生产企业、农户哄抬价格影响市场秩序,或低于成本价销售造成恶性竞争;三是,政府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如平台对每笔交易免收手续费、减免交易双方相关税费等;四是,加强对平台安全性、便捷性、优惠性等的宣传力度,吸引消费者,特别是农副产品贸易企业、农贸市场商户和拥有集体食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如学校、工厂、政府部门等)等到平台进行采购,促进生产企业(农户)与消费者直接对接,节省中间环节,有效降低销售和采购成本,使双方互惠共赢。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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