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6073号预提交
案 由:关于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建议
分 类:经济发展 子 分 类:区域经济
主 题 词: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创新 可持续发展
提案人:教科卫体委员会
内 容:
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以来,特别是随着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及社会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科技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加快推动这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和迫切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
(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难。根据我市现行招商政策,年产出比(年度工业总产值/占地面积)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亩,单位建设用地年财政贡献一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亩,对于运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初创型企业来说,如此高的营业收入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二)科技成果转化融资难。有调查表明,发达国家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形成新产品三者的资金投入的比例约为 1:15:25。我市尚未建立完善的产学研融资体系,项目投入主要依赖市财政资金资助,资金市场介入少。而科技成果转化在研发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投入,资金缺位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掣肘之一。
(三)政策有待完善。去年,我市印发出台《东莞市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东府办〔2018〕28号),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扶持政策,包括平台引进建设资助、成果转化业务补贴、成果转化绩效奖励等尚未建立完善,社会机构和高校院所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协同推进体系未能形成。
(四)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企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愈发旺盛,另一方面高校院所的大量科技成果无法转化,其中的阻碍亟需科技成果转化参与各方共同探索解决。
办 法:
(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估机制。重大科技创新往往具有前瞻性、颠覆性等反常规的“非共识”性质,按照传统的招商评价体系将难以科学地评价这类项目。建议一是成立多方联动的评审委员会,由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招商创新办、项目所属园区(镇街)组织技术专家、产业专家、金融投资机构等对项目开展评估,重点评价项目的人才协同、产业协同、资本协同、商业模式、经济效益、落地基础等情况,发挥市场的筛选功能,注重项目的效益性和成长性,充分挖掘具有关键核心技术、高成长性,能快速在行业细分领域发展成为“隐形冠军”的重大科技成果,评估结果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上报市政府审定。二是引进技术成熟度 评价方法,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的成熟程度制定量化的评价细则,打破以往完全依赖专家主观性判断的评价方式,使评估证据更加标准化、客观化。三是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一项评估指标不达标均不予以支持。
(二)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特殊性,分别在物理空间、环保评价、用地需求、人才引进、融资需求等方面,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扶持政策,如在物理空间方面,允许项目属地园区(镇街)的国有控股公司先拿地代建办公用房,采取先行租赁的方式由项目单位使用;在融资需求方面,优先推荐给国有创投机构和市内合作银行,为其提供股权融资和银行贷款,并将其产业化公司纳入到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进行支持;在人才方面,设置专项的人才培育专项资金,以后补助方式扶持其引进人才团队、建立人才基地等,并协助其申报战略科学家团队,根据团队项目实际需求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推进服务体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企业、政府、高校院所及服务机构等参与主体互相合作,形成协同推进的体系。传统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已不能满足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参与各方必须转变思路,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导、协调、服务作用,使得整个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真正做到匹配各方资源要素,最终对科技成果进行有效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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