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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集体工业厂房(分租式厂房)租赁的建议

2019年01月14日 15:19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6098号预提交

  案  由:关于规范我市集体工业厂房(分租式厂房)租赁的建议

  分  类:资源环境    子 分 类:资源

  主 题 词:关于规范我市集体工业厂房(分租式厂房)租赁的建议

  提案人:彭晓云

  内  容:

  2018年11月14日下午,东莞市非公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现场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共计50条,概称为“非公经济50条”。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新的行业“二手房东”。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下滑压力的增大,外加今年来中美的贸易摩擦,让许多企业压力骤增,如履薄冰。很多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改租小厂房,于是,“二手房东”应运而生。他们将厂房整租下来,切割、分租给不同的企业。仅望牛墩镇一地,据摸底排查后发现共有分租厂房44处,175家承租企业,其中一手村委会分租厂房27处,75家承租企业,二手房东分租厂房17处,100家承租企业,接近整个望牛墩镇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由于缺乏部门监管,分租式厂房乱象频生,出现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囤积厂房,哄抬租金。据调查,近两年,厂房租金平均上涨50%,个别严重的镇区甚至上涨了100%,特别在临深片区,基本不可能找到一手的厂房了。二是管理混乱,缺乏制度。不少企业反映,二手房东只管收钱,对租赁的其他事宜置之不理;不合理地变相加租,租赁厂房的二次供水价格达到5元/方,二次供电价格达到1.3元/度。三是垄断经营,罔顾法纪。有企业指称某些镇区的炒厂房是团伙行为,出现意见分歧就采取威胁的手段,甚至使用暴力方式处理经济纠纷。

  工业乃国民经济命脉,东莞更是“世界工厂”,大量的热钱涌入垄断厂房业后,会对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甚至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必须严肃整治分租式厂房租赁秩序混乱问题。

  办  法:

  一、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文件,严厉打击炒厂房的行为

  国法不能有效实施,再好的政策法律都会是一纸空文。整治分租式厂房的乱象,必须明确各部门、各村(社区)的监管范围,理清监管职责,推动政策落实,才能形成监管合力,有力打击炒厂房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二手房东的安全、消防和环保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该及时督促整改”。分租式厂房承租企业多为中小乃至微型企业,生存压力本就比较大,我市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进一步落实二手房东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手房东只拿钱不做事,只享受了权利而未尽到义务,显然不合情理。进一步推进二手房东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二手房东定期开展隐患巡查、消防应急演练等,可以有效降低安全隐患发生的概率,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三、严格打击炒厂房行为中的黑恶势力

  针对企业指称的炒厂房团伙行为,甚至用暴力方式处理经济纠纷,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应积极深入到集体工业厂房市场领域,扫清黑恶势力垄断行为。

  中小微企业不仅为国家贡献了税收、创造了就业,更是一方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的原动力,也是我们东莞作为“世界工厂”必不可少的一块拼图。我们需要好好的保护他们,帮忙解除套在企业身上的绳索,让他们可以“飞得更高,飞得更远”。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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