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岗镇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市人才政策的基础上,该镇还出台两项特色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其中,高层次人才在凤岗可申领住房补贴和工资外津贴。
目前,凤岗镇已出台《凤岗镇高层次人才补贴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给予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和3年的工资外津贴。
高层次人才对象:
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技术或科技成果的人才;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等。
层次人才补贴标准:
工资外津贴:博士生每月1000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月600元;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补贴为10万元,其他高层次人才为5万元。
此外,凤岗镇还针对户籍生源毕业生制定了《凤岗镇鼓励“学业、创业、就业”措施》。《措施》限制户籍应届毕业生到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为到企业就业毕业生提供5年每月800-1000元的补贴支持,鼓励户籍毕业生自谋职业。《措施》实施至今,已为企业输送了700多名凤岗生源毕业生,共发放奖励金445万元。今后,该镇将加大力度制定引智招才政策,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记者 凌有福 赖鸿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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