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在这个“烧烤模式”开启、“人人都是小笼包”的节气里,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呢?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通知称,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而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在工资清单中需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如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清凉饮料,且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不少市民已收到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但仍有部分市民反映高温津贴“不见踪影”。据悉,如符合条件还未领到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主管部门投诉,或拨打人社部门电话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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