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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休渔禁渔补助标准提高 申请日期截至本月22日

2017年06月20日 17:23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正处于休(禁)渔期的渔民,从即日起至622,可以到所属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2017年度的休(禁)渔补助。相比去年,今年的补助标准有所提高。

  根据方案,今年的渔业船员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标准,与东莞市最低生活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建立联动机制,即按照东莞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持续时间。2017年东莞市低保标准为720/月,休渔期为3.5个月,禁渔期4个月。即今年渔民的休渔补助为2520/人,禁渔补助为2880/人。这笔补助由渔船船主向户口所属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由财政直接拨付到渔民个人银行账户。

  记者走访新湾小艇停泊区了解到,我镇不少渔民已申请了该补贴,并希望补贴能尽快到位。

  渔民梁叔:“(今年的休渔补贴去申请了吗?)申请了,可能有几天了,希望早点到位,人停手停,打工又打不到多少,又没多少人请,补下一些就做伙食。”

  据了解,今年珠江流域禁渔期调整为310时至63024时,虎门有27艘渔船参与禁渔。而南海伏季休渔从51中午12时起至816中午12时止,全镇属于南海伏季休渔的渔船有176艘。(郑文卿 谭仲超)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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