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2017年上半年,虎门社会事务局扎实有序地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虎门共发放低保金142.87万元,发放食品、燃气、水和电补助16.68万元;为低保户购买医疗保险支出10.96万元,购买养老保险支出23.5万元,有效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镇保障率达100%。
同时,虎门社会事务局还积极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为镇医疗救援对象发放17.3万元,困难家庭临时救助0.8231万元,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购买农医保支出12.46万元。
接下来,虎门社会事务局将继续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开展城乡医疗救助站一站式结算和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并按月向高龄老人、五保供养对象和孤儿等人员发放相关津贴。
记者:陈栩琳 阮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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