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近日,记者从石龙交警大队获得消息:从9月9日起,石龙镇内部分道路实施货车限行,采取电子警察限行抓拍措施,违反规定的驾驶者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近年,石龙镇车流激增,导致交通严重拥堵,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出入石龙的重型货运车辆较多,造成道路、桥梁不堪重负,桥梁结构受损,安全隐患突出,同时严重污染环境,市民反映强烈,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防治大气污染,经镇政府同意,石龙交警大队决定从2017年9月9日起采取电子警察限行抓拍措施,对东岸大桥、裕兴路、石龙头路实行全天24小时限行抓拍,主要限行车型为2吨或以上货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市政用车等特殊车辆除外)。
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交警部门提醒各货车驾驶人,9月9日起认清限行路段,自觉绕道行驶。记者:蔡艳君、叶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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