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神圣不可侵犯,对于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旗帜鲜明地支持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近日,茶山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有力维护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9月28日,京山派出所民警在下朗村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王某(女,57岁)有违法行为,多次依法传唤其回派出所配合审查,王某不但不配合,还用牙齿咬伤了民警左手。随后,茶山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
警方提醒,维权意识固然重要,但维权方式是否合理需要法律思维的约束,在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或利益受损时,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切忌铤而走险,更不要暴力袭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袁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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