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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交通违法71次未处理 司机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

2017年10月17日 15:48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昨天下午,樟木头交警大队在莞惠路查获一辆小轿车。这辆车不仅交通违法71次未处理,而且还是报废车上路行驶,司机更是则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

  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涉嫌使用伪造的证件驾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规定,传唤你进行询问,你是否清楚?”

  在樟木头交警大队询问室,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司机李某被传唤询问。从2013年起至今,被查扣的这辆车分别在东莞、清远、湖南等地共有交通违法达71次,其中最高被罚款1000元,但所有的交通违法行都没有处理。

  李某辩解,被查的车辆是他帮车主垫付8000元修车费后,车主无力偿将车抵押给他。

  司机李某:“车子不是我的,因为我才开了几个月,怎么有那么多违章。”

  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蔡新强:“在莞惠公路357线百果洞路段,利用市公安局的稽查布控系统,通过响应这个系统的警报,我们紧急派出警力在樟木头百果洞路段紧急拦截了这辆报废的车,经我们在网上查询,这辆车有70多次违法没有处理的,还有这辆车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限了,通过查询他的行驶证,行驶证有伪造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将处罚款5000元、15日以下拘留和扣12分。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以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一定要遵章守法。

  樟木头交警大队民警蔡新强:“达到报废年限上路行驶的,我们除以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还有两年内不得重考这样的处罚。如果这个车有3次违法的话,我们交警部门一旦查处,会暂扣驾驶证,如果有10次以上违法行为,我们会暂扣机动车辆。”

  记者 方寸 谢富林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违法;伪造;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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