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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投诉举报非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 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2017年10月31日 10:27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从今天从大岭山镇安全监管分局获悉,重新修订的《大岭山镇非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扩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奖励激励力度,着力开创全民参与、群防群治新格局。

  根据新的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邮、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岭山镇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窗口增设了受理投诉举报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及时、快捷地举报涉危涉爆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属实,对首位实名举报人奖励金额调整到1000-10000元。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并视为放弃奖励;举报违法行为属实且安监部门事先尚未知悉或掌握有关情况的,才属有效举报;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要做到一案一奖。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必须经查实属有效举报后进行。由大岭山镇安监分局依奖励标准填写《大岭山镇非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投诉举报奖励登记表》,报单位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镇安监分局领取奖励金。在对举报人奖励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若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保护举报者的安全,激励群众举报积极性。 (记者:永斌 嘉杰)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郑思琪关键词:大岭山;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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