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买房买车都是人生一大喜事,但是,如果遇到下面这种事,那就另当别论了。11月7日上午,男子马某驾驶新买的轿车行驶在寮步松柏路时,由于未携带有效的驾驶证照,并且开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被交警蜀黍逮了个正着。面对“沉甸甸”的罚单,悲催的马某怎么能高兴起来呢?
据了解,11月7日,寮步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一组队员在松柏路设点检查车辆,上午9点,马某,男,吴川人,驾驶一辆未悬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在松柏路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马某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小客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记13分的处理。
据悉,司机马某接下来要想重新开车,必须要重新学习一周交通安全知识,重考科目一,才能再开着他的新车上路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驾驶车辆上路,必须使用有号牌的、合法的机动车,同时,必须随车携带有效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凭证等相关证件。
记者 周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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