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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糊涂女司机驾驶证过期 还有91次违法未处理

2017年11月18日 11:39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从黄江交警大队获悉,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夜间道路交通违法突出等问题,日前黄江交警大队积极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动中,黄江交警大队对一辆91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小汽车进行查处,并发现司机张某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

  行动前,黄江交警大队详细制定了夜查行动方案,合理安排勤务,科学用警。行动中,该大队执勤民警严格按照执法要求,佩戴好执法记录仪和反光衣等装备,采取定点查车与查缉布控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21:40分许,黄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查缉布控系统报警:一辆粤SN04XX的白色小汽车驶入卡口,该车有91次违章未处理、逾期未年审且达到报废标准。

  黄江交警大队立刻根据指挥中心反馈的情况部署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执勤人员成功在政府路口拦截到该车辆并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由湖南籍张姓女子驾驶,张某的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当即,执勤民警对张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将该车查扣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

  黄江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定期审验、换证,确保驾驶证有效,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此外,交警大队民警还表示,当机动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及时接受处理,消除违法状态,特别是存在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陈淑君)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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