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大年初一、元宵节,不少市民都喜欢燃放“孔明灯”许愿祈福,由于孔明灯使用明火,且漂浮在高空,由此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为此,春节期间,石碣镇禁止销售、购买、燃放“孔明灯”,对于因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或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元宵节燃放“孔明灯”是很多街坊喜欢的一种许愿、祈福形式,每到此时,不少市民都喜欢到滨江公园等地放灯,一只只孔明灯摇摇摆摆飘在夜空,场面颇为壮观。但是,这小小一盏灯,其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石碣供电分局工作人员:“孔明灯是有火的,万一挂到高压线路上,会引起我们导线的外绝缘烧穿,容易引起电力事故的发生,建议我们市民在春节或者节假日的时候,严禁在高压线路下放孔明灯和风筝,以免电力事故的发生。”
由于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如果落在加油站或碰到高压线,还有可能引发爆炸,可以说是“流动的火患”。同时,镇供电工作人员还介绍,滨江公园上空的线路包括110千伏板碣线和板海线,涉及半个石碣和半个石龙镇区的供电,一旦发生事故,将给群众用电带来极大影响。
石碣供电分局工作人员:“现在我们看见的这两条高压线路,如果市民在节假日的时候燃放孔明灯和风筝会引起线路的瞬间短路,这两条线是供应了我们半个石碣镇的电力供应,假如这两条线路跳闸,会引起西南、城区、涌口等其他管理区的线路停电。”
近几年来,各地也发生过多起私自燃放孔明灯引发的安全事故,可以说是灯从手中走、祸从天上来,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孔明灯再惹祸。
记者 王凤凤 谢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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