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交管部门提醒:乘坐出租车网约车需留意其营运资格

2018年02月19日 12:1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春运启动后,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不遗余力,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旅客安全。同时,他们提醒市民,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时候需特别留心。

  石龙交通分局综合股副股长 徐雄杰:“春运期间的工作重点分几个方面去做,第一个是客运站场。对于客运站场我们督促他们严格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对进出站车辆进行严格把关。禁止超载、疲劳驾驶,证件齐全也是一定要核查的。第二个就是对我们辖区的敏感路段进行巡查,防止客运车辆在此上下客,不按站点上下客我们是严厉打击的。还有火车站的出入车区,会派人驻守规范出租车的打表情况。还有一点就是,我们会不定期不定点地设卡对非法营运进行打击,防止黑车出现,保障旅客平安有序回家。”

  另外,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大家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要注意鉴别车辆真伪,留意车内证照是否齐全,司机有否打表收费。而乘坐网约车的时候更要核对车辆型号、牌照号码等信息跟订单是否相符,信息不符的千万别上车。上车后则要留意司机是否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且,绝对不能听信司机的说辞取消订单而直接付现金。因为没有了订单信息作为凭证,万一出现意外,乘客就难以维权啦。

  记者 利珏颐 黄镇宇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李玉敏关键词:石龙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