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做好民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记者从洪梅社会事务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洪梅共为1284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39595元,使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要得到了基本保障。
一直以来,洪梅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保边缘户补助政策,按时为低保家庭发放低保金。据统计,洪梅镇共有255户低保户,今年1至3月,共为1284人次的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39595元,使他们的生活需要得到了基本保障。此外,民政部门还为低保户发放食品、燃气及水电补助102720元,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此外,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工作力度,由2017年1月1日起,洪梅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80元,大大提高了低保群众的生活质量。记者 叶毅新,谭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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