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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宽带”冒充电信公司横行城中村 被一网打尽

2018年04月19日 11:28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严打整治网络犯罪,杜绝“黑接入”、“黑卡”、“黑网站”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的土壤,让百姓群众避免被诈骗的风险,在市局刑警、网警支队的牵头组织下,中堂公安分局顺藤摸瓜,一举打掉一个非法经营“黑宽带”的犯罪团伙,有效提升了网络安全,维护了群众的信息安全和利益。

  近几年来,中堂公安分局紧系民生,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都紧紧围绕着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需求而进行。在多次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公安和电信运营商密切合作,信息互通。2017年,根据社区警长的摸排情况,以及电信分局提供的线索:在中堂镇江南社区、广州市新塘镇大墩村,有人冒充电信公司的名义,非法经营“黑宽带”业务。随后,该分局立即将该线索报刑警、网警支队研判和分析,确定侦查方向和取证方案。

  2018年3月26日,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市局刑警支队、网警支队、中堂公安分局联合电信分局对江南社区某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一名嫌疑人陈某铨,并在陈某铨租的隔壁的出租房内,现场发现大量光猫、交换机、光分板等宽带网络设备。经现场审讯,陈某铨对非法提供上网服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其交代情况,专案组陆续将陈某飞、刘某、廖某丽等三名嫌疑人抓获到案。

  根据审讯,陈某铨交代了犯罪事实:自2016年4月以来,其同陈某飞、廖某丽开始替刘某在广州市新塘镇大墩村、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租出租房安装机房,并大量张贴小广告,非法经营“黑宽带”业务。其中,刘某是大股东,陈某飞、廖某丽各负责一个村的运营,占一成股份,陈某铨拿固定工资,主要负责宽带线路安装。

  经查,刘某等人在未取得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运营商宽带业务代理授权的情况下,非法经营“黑宽带”业务,通过小广告招揽客户,将个人在电信运营商报装的多条宽带通过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分租给江南社区、大墩村一带出租屋住户,费用收取标准为:8M宽带半年是380元、一年是580元;12M宽带半年是480元,一年是680元;20M宽带半年是580元,一年是780元;50M宽带半年是780元,一年是1160元。被公安机关一网端掉的当天,江南社区“黑宽带”窝点同时活跃的用户就超过400户。

  目前,东莞市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铨、陈某飞、廖某丽等人刑事拘留,该案的审查工作仍在进一步加紧进行中。(陈剑君 胡志洪)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苏婵关键词:宽带;电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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