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莞城司法分局送法进社区
东莞阳光网讯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确认2017年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的通报》(粤司办〔2018〕220号)。其中,东莞共有397个村(社区)被评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创建比例达68%。目前,莞城8个社区已全部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达标率为100%。
据悉,“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助于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意识,推动基层事务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莞城司法分局局长严小艳介绍,莞城从加强统筹、强化部署、以点带面、搭建平台等方面积极推进省“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其中,在以点带面方面,莞城司法分局选取市桥、创业、罗沙等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作为“点”,带动其他社区共同学习,创建省“民主法治社区”。此外,莞城司法分局也会在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莞城司法分局局长严小艳:“我们在日常的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国家安全日、国家禁毒日都把这些活动向群众进行一个宣传,也是利用这些重要的节假日、重要的宣传日,推荐创建工作。”
另外,创建活动中也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严小艳表示,目前,社区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满足群众基本的法律需求。
莞城司法分局局长严小艳:“把我们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基层单位,群众平时有各方面帮助,比如说法律咨询、援助,还有一些普法方面的需求都可以在社区得到一个基本的满足。”记者 香雅怡 刘中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