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当前,横沥镇正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强化打击力度,依法深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横沥镇又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全面激励和发动市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横沥实际,该镇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本办法主要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所称有功人员是指以亲临举报或者以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举报发生在横沥镇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举报信息应具备关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要素,仅为怀疑、推测性的举报不适用本办法。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110或0769—23087000,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举报;
来访举报:直接到横沥镇综治中心四楼扫黑除恶办或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举报;
来信举报:横沥镇综治中心四楼扫黑除恶办或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扫黑办,邮编:523460。
横沥镇将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成功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单笔最高奖励五万元,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记者 邓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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