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东莞阳光网讯 医疗机构用名规范对市民来说,看病将会更加便捷、明晰。近日,莞城某社会办医疗机构“莞城×××卫生所”积极配合莞城卫监所工作,将因设计缘故导致机构名称不规范的招牌进行修改,避免市民误认为是公立医疗机构。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指出,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等。
据了解,医疗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莞城卫监所日常检查医疗机构中的内容之一。莞城共有51家医疗机构,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有44家。莞城卫监所表示,日常会定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优化辖区医疗机构经营环境等。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医疗机构的招牌名称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机构名称是否相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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