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即日起,《虎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重点打击十一类涉黑涉恶犯罪,一经查实最高奖励20万元。
《虎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所指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虎门镇范围内发现的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线索。主要包括:黑村官,菜霸、行霸、市霸,强揽工程,非法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地痞流氓,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等,黑导游,高薪引诱,余泥渣土非法倾倒以及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公民如果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线索,可拨打110或85111400举报,还可以通过网络等多途径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
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769-8511140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记录举报情况;
(二)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西,西湖花园对面刑侦大队,邮编523900。
(三)直接举报
直接到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西,西湖花园对面刑侦大队举报。
(四)网络举报
1、通过“平安虎门”微信公众平台,留言举报。
2、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ddg110.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对公民举报且经镇公安分局核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由镇公安分局进行登记评定,并根据其作用、效果等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其中,单项案件最高奖励20万元。
记者:郑文卿 谭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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