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记者从黄江镇经济科技信息局获悉,8月3日至8月20日,凡在黄江镇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皆可按照相关要求申报最高可达100万元的奖励。
从2016年起,黄江镇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专项资金,围绕科技、产业、人才、研发中心等20个方面对企业(单位)进行资助和奖励。目前,已有45家企业获得资助和奖励,总金额超过340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对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开展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的企业进行鼓励,重点是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是黄江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体现。专项资金的扶助范围包括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专利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此外,还对企业的研发、孵化、上市等进行奖补。
记者 陈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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