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大岭山:食药监部门提醒——谨防野生毒蘑菇中毒

2018年08月15日 08:4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目前气温高,湿度大,是野生蘑菇生长和采摘旺季,也是毒蘑菇中毒多发季节,为预防广大群众误食毒蘑菇,发生中毒事件,大岭山镇食药安办、镇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乱采摘乱食野生蘑菇。

  近年来,东莞几乎每年都会出现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数据显示,野蘑菇已成为东莞的“头号毒物”。大岭山镇食药安办、镇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防范:

  对于野生蘑菇,目前尚未形成消费者可以用来鉴别其是否有毒的简易科学方法,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同时,也不要轻易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购和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对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如有市民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腹痛、腹泻伴头晕,头痛,四肢乏力等中毒症状,要立即进行催吐,将未消化的毒蘑菇尽快排出体外,催吐后应立即到医院接受治疗,同时,保留野生蘑菇样品供医务人员救治参考。

  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记者:永斌 嘉杰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谢瑞玲关键词:大岭山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