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日前,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公布《东莞市国三以下柴油车提前报废鼓励补贴实施方案》。方案显示,从8月31日至12月31日止,在本市登记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且车辆强制报废时间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提前一年以上,可按照车型及登记注册时间不同,补贴2000元至30000元不等。需要办理柴油车提前报废的车主可前往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办理。(字幕)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温塘西路269号,联系电话:0769—22631483。记者 温阳 周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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