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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车主别忘记做这个动作!他因此损失了6000元!

2019年09月17日 10:5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 大部分市民可能会把一些贵重物品,放置在自己的爱车里面,毕竟每天都会驾驶自己的爱车,但是,这就可能成为盗贼的目标。

  8月15日,市民蒋先生来到企石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停放在企石镇新南村宝石路段的汽车遭到他人盗窃,车内有现金6000元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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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石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观看视频监控后发现,一男子曾对路边停放的每辆车都拉一下车门,寻找“大头哈”车主忘记锁车门的汽车,随后,发现蒋先生的汽车并没有关好车窗,该男子便实施盗窃行为。民警掌握这一线索后,快速锁定嫌疑人目标,摸清嫌疑人活动范围,于9月2日,民警实施抓捕工作,在石排镇一网吧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峰(男,33岁)。

  经审讯,王某峰对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还另供述两宗盗窃车内财物案,目前,企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此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防止车内财物被盗,关键做到以下几点:

  1、车主在离开车辆时,要将车内贵重物品妥善收藏或者随身携带,请勿将贵重物品裸露在车内,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2、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停车时,都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财物。

  3、由于犯罪分子往往从车窗入手,车主可以安装报警器等方式,提高车子的防盗性能。

  4、停车时,要尽量避免将车停放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建议将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停放,切忌乱停乱放。

  5、 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并在关好车门后拉一下车把,确定车门已上锁。

  6、 最后,一旦发现车辆玻璃被砸,物品被盗,要立即向警方报案,并积极提供证据,配合警方破案 。

  记者:白珊美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杜洁莹关键词: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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