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社局日前起草了《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从19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称东莞市将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东莞市优才卡。优才卡载明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玉兰卡和莞香卡。持卡人凭东莞市优才卡可在政务服务、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多个方面,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对应的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持卡人可享受多项绿色通道服务
政务服务。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持卡人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开设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全程协调服务。
户籍办理。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东莞市的,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房产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公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各级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安居保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持卡人可优先享受市镇两级人才公寓及相关租房补贴。持卡人在东莞市购买商品住房,可享有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如确实无法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可选择入读民办学校,并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社会保险。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到东莞市居住,并计划在就业镇街(园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随到随办。允许持卡人未在本市就业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按政策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保。
医疗服务。持卡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东莞市任意一间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快速便捷就医。
另外,还可以享受停居留和出入境、商事登记、金融服务、交通服务、就业服务、配偶安置、体育、旅游、科研等多方面的优待服务。
不仅如此,玉兰卡持卡人还可享受到行政便利、子女教育、医疗便利、税收等方面的特别服务。比如持卡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或自有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持卡人在申办、变更企业登记、企业年报等业务时,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及时承办,当天办结。在办理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及其他涉税事项时,优先为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税务部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申请优才卡需要完成以下程序
申领人或申领人所在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填写《东莞市优才卡申请表》,并提交专家证明、获奖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人才引进证明、聘用(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核实申领人提交的资料,并负责东莞市优才卡的制作及管理。根据申领人在东莞市的聘用(劳动)合同和实际需要确定优才卡有效期,最长为5年。有效期满需续办的,持卡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续办新证;优才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失,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经主管部门认定推荐的相应级别人才,可申请东莞市优才卡。在2019年之后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可免申请程序。
玉兰卡申领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领玉兰卡的申请人,是在莞工作或创新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玉兰卡。
(一)持有效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玉兰卡。持卡人在享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服务的基础上,可享受本办法中的相关配套服务,但相同服务不重复享受;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三)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成员;
(五)经评定的特色人才中的特级人才、一类人才和二类人才;
(六)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七)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带头人;
(八)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带头人;
(九)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十)省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市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
(十一)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十二)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十三)历年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荣誉类市长奖的公民,或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技术成果类市长奖的公民或组织(其中获得技术成果类市长奖的组织限报2名);
(十四)历年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研发投入突出贡献奖企业或科研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报2名);
(十五)历年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的公民或组织(其中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的组织限报2名,获得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与技术成果类市民奖的公民或组织不重复申领);
(十六)历年获得东莞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前三名发明人;
(十七)获评“名师(第一档)、名医(第一档)、名家”及“莞邑工匠”的人才。
(小标题)莞香卡的申领人需符合如下条件
莞香卡的申领人,需要在莞工作或创新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莞香卡。
(一)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入选者;
(二)经评定的市特色人才中的三类人才和四类人才;
(三)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四)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
(五)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六)获评“名师(第二、第三档)、名医(第二、第三档)”的人才;
(七)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
(八)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九)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十)市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十一)市技师工作站带头人;
(十二)获得“首席技师”的人才;
(十三)具备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十四)取得副高及以上级别职称的人才;
(十五)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十六)“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十七)近3年,年纳税额均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见习记者】薛屏
【记者】龚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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