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再一次选择广东、选择深圳!
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40周年、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一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无比崇高的新使命,为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两个大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在广东、深圳改革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作为改革开放的热土,广东、深圳是幸运的,一直为习近平总书记所深深牵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广东视察指导,两次参加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审议,多次就广东、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每当广东、深圳发展到了关键时刻、面临重要关口,总书记总会对广东、深圳工作把脉开方、注入动能。此次印发的《实施方案》,与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脉相承,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望,也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大举措。经济特区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过去40年,从蛇口的隆隆开山炮,到“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从“杀出一条血路”的拓荒,到“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深圳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深圳要进一步担当起先行示范的历史重任,必然要在“深水区”先行探索跋涉,在“无人区”开路探索。深圳被赋予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新使命,是信任,更是责任。扛起沉甸甸的历史重担,推动更多创新型、引领型改革,破解一系列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啃下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深圳方能不负重托、当好尖兵、作好示范。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去年的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把握对标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赋予深圳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是对《意见》的实化细化具体化。以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从改革试点到制度示范,两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不断压茬推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深圳的探索必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复杂性和难度前所未有,既要敢啃硬骨头,也要讲究策略方法,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积微成著,努力取得改革新突破。综合改革试点在改革方法论上本身就是一大创新,突破了“一时一地一事一议”传统模式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论,采取清单式批量授权方式,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各项改革相互连通、相互关联,形成集成效应,必将为全国深化改革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深圳的大事,更是全省的大事、国家的大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美好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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