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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疫情期间不予加收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

2020年02月02日 11:03 0人参与  0条评论

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不予加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通告指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广东省税务局提醒,缴费人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可通过“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缴费办理,个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社保费,或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业务-社保费办理。

来源:南方网    编辑:李琛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柣鎴eГ閸ゅ嫰鏌ら崫銉︽毄濞寸姵姘ㄧ槐鎾诲磼濞嗘帒鍘$紓渚囧櫘閸ㄨ泛鐣疯ぐ鎺戠濞达絿鎳撴惔濠傗攽閻愭潙鐏﹂柣鐔濆懎濮柍褜鍓熷娲箹閻愭彃濡ч梺鍛婃处閸樻悂宕戦幘娲绘晢闁逞屽墴閳ユ棃宕橀鍢壯囨煕閳╁厾顏堝汲濡や胶绡€婵炲牆鐏濋弸銈夋煛娴h鍊愰柛鈹惧亾濡炪倖甯婇懗鍫曘€傞崣澶嬪弿婵☆垳枪婵倿鏌涢埞鎯т壕婵$偑鍊栧濠氬磻閹惧墎纾奸柣妯垮皺鏁堥悗瑙勬礃濞叉ê岣胯箛娑樼厸闁稿本鑹剧花銉╂⒒娴e憡璐¢柛搴涘€曢~蹇旂節濮橆厼浠㈡繝鐢靛У绾板秹鎮¢妷鈺傜厽闁哄洨鍋涢埀顒€婀遍埀顒佺啲閹凤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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