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香港国家安全立法迈出的坚实步伐,增强了香港各界尽快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转的信心,为实现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对“一国两制”实践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自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全面有效实施,香港居民享有的自由与权利前所未有。但自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以来,“港独”“黑暴”“揽炒”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活动愈演愈烈,外部势力与“台独”“港独”分子内外勾结,毫无底线干涉香港事务,以致香港社会动荡、经济凋敝、民生维艰。
补上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为“一国两制”筑牢安全堤坝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事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已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实际上已经很困难,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现实“短板”和不足。鉴于此,中央政府完全有责任有权力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保证“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国安立法是“救港之法”。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对香港特区拥有全面管治权。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根据形势和现实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审议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落实全面管治权的具体体现,是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有效实践。香港国安立法,打击的是极少数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保护的是绝大部分遵纪守法的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完全正当的、合法的,得到了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民的普遍认可。
国安立法还是“安港之法”。只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东方之珠才能拂去尘埃、再现璀璨。有人声称“中央代替香港立国安法”,会“削弱‘一国两制’的高度自治”,但事实上,世界各国的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中央事权,企图以双重标准对待中国,纯粹就是无理取闹。还有人声称,“港区国安法”会影响香港居民的自由权利,削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现实中恰恰是因为“修例风波”以来的混乱无序、暴力肆虐,香港才痛失保持了25年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地位。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国家安全立法才能有效缔造香港安定有序的投资、营商和社会环境,维系香港民众的整体利益和永久福祉。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方可基牢。在香港出现如此严峻形势之际,作为国家安全的最大和最终责任人,中央的坚决出手,必将为“一国两制”这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筑牢根基,确保其沿着正确的轨道行稳致远,确保香港民众拥有繁荣安宁的美好未来。(央视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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