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东莞在全国率先实施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2004年,出台《东莞市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008年,东莞市在全国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所有社会医保参保人员按相同的标准缴纳医保费和享受医保待遇。
2013年10月,东莞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形成面向全民的公平医保制度体系,覆盖全市所有的人群,通过打破所有制界限、用工形式界限、户籍界限、城乡界限、就业状态界限,不断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险制度。
素材来源:中共东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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