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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01月09日 09:28 0人参与  0条评论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31日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至11日在市会议大厦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四、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五、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来优秀(表扬)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六、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七、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八、其他事项。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谢瑞玲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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