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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这项新规施行!最高可罚10000元!

2021年08月01日 15:41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家有电动车的市民要注意了,今天(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如有7种违规行为,最高可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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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是如何规定的?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居民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充电怎么办?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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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为保障安全,《规定》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规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上述七种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定不要把电动车或者电池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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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走进社区开展法规宣传

今天一大早,松山湖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就走进住宅小区开展普法活动,向业主现场派发宣传单张,讲解消防知识。记者发现,该楼盘一楼入户大堂地面和墙壁处都张贴“禁止电动车入内”的提示标语,小区专门设置了专供电动车充电的停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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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主管李先生:“我们在业主群进行宣传,还有门岗的卡控,都提醒所有电动车车主,电动车是严禁上楼,不能上楼去充电,我们小区设置了几个停车棚,让电动车车主规范地充电。同时,我们的安防人员也会定时巡查,电充满了就及时断开电源,杜绝隐患。另外,所有停车棚都配备了灭火器。”

业主王女士:“我们也看了很多新闻报道,知道在楼道或者家里充电很危险。现在都是在这个棚子里充的,这里充电也很便宜。”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梁瑞娴关键词:电动自行车;规定;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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