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5日起,东莞全面贯彻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年)》,加上今年3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我市已全面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就是平常所说的医保“三大目录”。
报销标准参照广州 三级医院200元/次
根据2018年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中国城镇居民心理健康白皮书》显示,中国73.6%的人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10.3%的人存在心理问题。由于心理治疗费用较高、传统观念等原因,心理疾病患者就诊治疗情况并不乐观。8月15日开始,广东省医保正式开始报销心理治疗项目,这是全国首个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的省份。广州医保部门此前就公布了“心理治疗”诊疗项目报销办法,将其纳入广州社保普通门诊,三级医院每次报销200元,二级医院每次报销180元,一级医院每次报销160元。记者从东莞医保局了解到,目前针对该项目的报销标准参照广州。
东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潘康涛:“我们根据级别,设置了不同的支付标准,这也是考虑到我们提供诊疗服务的成本等因素,目前设置了两个标准,一个是三级医院支付标准,一个是三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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