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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实施10个月,东莞2680对夫妻改变了主意

2021年10月26日 11:41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十个月过去了,离婚冷静期在东莞实施的效果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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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对夫妻改变主意

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2021年前三季度,东莞市离婚登记申请人数为6691对,实际办理离婚登记人数为4011对。也就是说,1-9月,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东莞2680对夫妻改变了主意,40%的离婚登记申请被撤销,冲动型离婚大大减少。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明确,离婚登记有30天冷静期,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自冷静期届满30天内,当事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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