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文旅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包括东莞在内的55个城市入选。

近年来,东莞积极把握文旅融合发展新机遇,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文旅融合思路,结合“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广东省首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旅游服务中心融合试点”“粤书吧”等建设工作,着力构建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把文旅融合写进乡村振兴这篇国家大战略之中,聚焦功能服务、场地设施、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融合提升,因地制宜探索出了文旅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
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共55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蓟州区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运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辽宁省:营口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虹口区、浦东新区
江苏省:无锡市、连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绍兴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黄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
江西省:抚州市、宜春市、景德镇市
山东省:潍坊市、济宁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阳市、荆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张家界市
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
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
四川省: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
贵州省:安顺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