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各行各业里都有不少女性成为自强自立、展现巾帼风采的先进典型。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有一支名副其实的“娘子军”,这个女干警占比超过七成的团队在诉讼服务上开拓创新,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巾帼文明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2021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在她们身上,究竟有着怎样的“闪光点”呢?
“三八”妇女节前夕,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走进东城街道东泰社区,开展了一场“巾帼心向党,送法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还针对群众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杨小可:“今年是我们第112个国际‘三八’妇女节,也是我们第一个国际女法官纪念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选择送法进社区,将我们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基层的妇女群众以及社区干部。”
社区居民:“我觉得为民服务,就是应该要这样子做,才真的接地气。”
正在跟法官邝彩珍交流的居民姓檀,几年前,檀先生2岁多的女儿被陈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经过一年多的住院治疗,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孩子住院治疗期间,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仍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檀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一并告上了法庭。
市民檀先生:“医疗费各方面,还有我们当时去广州那里的消费很高,我老婆那几年都没有上班了,全部在那里带着女儿。”
法官邝彩珍接手这一案件后,认为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不一定能满足孩子就医需求,于是多次做车主陈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做出一定的赔偿。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邝彩珍:“我们跟她沟通起来就是谈到同理心,然后给她做了很多工作,也考虑到这个小孩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告她自己还是有一定的负担能力。结合我们多次地从情理方面给她做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肇事车主陈某同意在保险理赔的范围之外,赔偿小慧238000元,这一结果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市民檀先生:“法官为我小孩这个案件,跟各方面的人沟通,帮我们履行这个案件,让我们尽量得到赔付,我也非常感谢他们。”
据悉,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妇女儿童以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女法官为中坚力量,推进类型化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成立了家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审判团队,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力传递了司法的温情。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陈蕾:“我们女法官有女性特有的温柔和温情,我觉得司法的温度就体现在这一方面,最能体现司法温度的案件应当就是我们的家事案件了,法律不仅是有法理更有情理。”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柯小玲:“我们组建这个团队的初衷,既可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集中部门审理,将相关的经验进行累积,打造我们的品牌,能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记者 邓笛 袁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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