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在收看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后,东莞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总结分析会议,总结2021年东莞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的创建工作。

据了解,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中央文明办分四批次对30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和127个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的创建工作成效进行年度测评。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东莞在广东省内7个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中排名第2。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对照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带着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仔细研读今年的《操作手册》和任务清单。要抓好工作落实,抓好全程把控,建立健全一系列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的督导、考核、通报、问责机制,力争东莞今年“创文”工作取得好成绩。
(记者 张忻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