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视频】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2022年07月04日 20:30 0人参与  0条评论

image.png

东莞加强分类指导 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政策解读)

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志着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区域限购的新阶段。

近年,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别是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连续出台“莞九条”“莞六条”“莞八条”等“组合拳”措施,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有效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缓解了商品住房供需矛盾,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调控目标。近期,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前期已出台部分优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省内外部分限购城市经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实施区域差异化限购新举措。

根据通知规定,从2022年7月4日起,我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标准提供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即“莞七条”)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双(多)证房”认定为1套住房等政策仍适用于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我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同时,我市将继续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

此次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向中心城区和核心区域以外疏导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更好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下来,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余子刚关键词:住房;政策;东莞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