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凤岗镇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凤岗镇村(社区)、工业区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8月4日,凤岗镇召开镇长政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文件。
《职责清单》贯彻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合法的要管、非法的也要管,许可的要管、非许可的也要管,目录内的要管、目录外的也要管”工作要求。适用对象包括: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书记及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两委干部,工业区负责人及其他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同志。内容融入理论学习、述职述安、会议研究、专项检查、事故防控、应急救援等具体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明确的工作指引,村(社区)等基层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存在“上热下冷、只说不做、避重就轻、大而化之”等普遍问题,甚至存在“安全生产是应急部门的事”“安全生产靠运气”等错误认识。《职责清单》的出台,抓住村(社区)、工业区干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把已有安全生产制度的具体要求梳理出来,把上级强调的安全生产“规定动作”落实下来,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基层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高质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职责清单》的出台,让这句口号不再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转化成看得见、可执行、可操作的责任清单,对凤岗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既是鞭策也是保护,增强了干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接下来,凤岗镇安委办将结合日常督导检查,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社区)、工业区及有关单位解读文件精神,让制度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提升末端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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