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新潮率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和市法援处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报告,以及有关律所合伙人、律师代表和受援对象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认真实施“一法一条例”,创造性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覆盖面逐步扩大,经费保障能力逐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满意度不断提高。
检查组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刻理解法律援助工作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公检法司之间衔接,完善法援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经费和队伍保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适时建议上级人大对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并启动东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工作。
(记者 张忻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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