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黄江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中要求进入小区、公共场所前要扫“场所码”,这也成为不少黄江人的规定动作,可千万别觉得麻烦,这可是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的“神器”。
但仍然有些场所置防疫要求于不顾,近期,黄江公安分局先后对2间未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的住宿场所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01
案例一
11月26日11时,民警在对黄江镇社贝村某出租屋开展疫情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出租屋房东冯某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杨某某、吕某某等2人入住信息,且未对该2人落实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房东冯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02
11月26日11时,民警在对黄江镇北岸村永怡街某住宿开展疫情排查过程中,发现该住宿经营者张某某未对承租人李某某落实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房东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黄江公安温馨提示
场所码是开展疫情防控调查溯源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及时有效开展精准溯源和风险排查,全镇旅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同时,全体市民应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扫码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大家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一扫“场所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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