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东莞企业以展会为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东莞市商务局12月9日发布《关于延长<支持我市市场主体通过办展参展抢抓订单的工作方案>期限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7月份的支持方案有效期限延长三个月,即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扩大企业参加境内展会支持范围
根据《通知》,我市为积极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展会,在《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2022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将2022年12月-2023年3月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展览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行业专业展会纳入支持范围,具体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不变。
对企业参加展会线上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大幅加码
根据《通知》,对2022年12月-2023年3月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展览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展会且同时举办该展会线上展的,按照线上展览平台的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办展费用支持和线上平台费用支持可同时申请;对我市纳入“粤造粤强 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重点活动的线上展览平台,按照线上展览平台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而7月份的支持方案,对我市企业2022年参加广东省商务厅公布认定的“粤贸全球”等相关活动的,市财政对每个展会按展位费的2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
对比之下,本次我市对企业线上参加相关展会的支持大幅“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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