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视频】东莞各中小学如何开展研学活动?最新指引来了→

2023年04月28日 20:53 0人参与  0条评论

4月28日,东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微发布会召开,发布和解读《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以下称:《指引》),推动东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健康发展。

0.jpg

研学实践写入“德育学期工作计划”

《指引》要求各学校要把研学实践写入“德育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学校可将工作计划主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研学实践课程建设,成立校内研学实践教育团队。

教育主题涉及六大方面

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安排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包括“科普研学”和“工业研学”)、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六个方面的教育主题,帮助学生通过研学实践,广泛接触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小学四至六年级研学实践活动课程累计应覆盖至少5个主题,中学累计应覆盖全部6个主题;小学四至六年级每次研学实践活动课程覆盖主题不宜超过3个,中学每次不宜超过4个;中小学各年级每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用于每个主题的时间不少于半天;中小学各年级每年研学实践活动课程均需包含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内容。

同一年级可围绕同一主题设置不同线路的研学实践教育,提升活动的可选择性,并形成可选研学实践线路的价格差。

研学活动需公开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

学校可直接与基地、场馆联合组织实施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由学校会同家长代表制定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项要求,公开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学校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研学实践活动,通过公开邀请组织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报名参加必选企业的组织实施研学活动能力、社会信用度进行筛选核实,参加比选企业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评选小组必须包含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其中家长代表不少于60%、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80%。

招选公告和中选结果(含遴选研学实践服务机构的评选小组人员签名)要在学校网站公示至少一周。中选确定的研学实践活动详细方案需在研学实践活动开始至少两周前在班级家长群、学校网站公布。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学校均要书面致家长信,按照自愿原则,由参与的学生家长签署同意意见后开展活动。

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参加

活动坚持家长和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参加。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提供不同收费标准或免费的多种研学实践课程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研学实践教育过程中产生的学生个人费用,由学生家长承担。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且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学校派出的领队、校内研学实践教育老师及学校安排的工作人员的费用,由学校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家长和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或减免。

各学校组织向学生收取费用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多于1次。活动结束后三周内,应将活动详细收支情况向家长公示。

(记者 苏婵)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研学;中小学;指引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