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请注意!近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莞高速公路大队发布最新公告,将在一些高速路段投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流动执法,全天候管控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具体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东莞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将在路面投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流动执法,全天候管控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现将监控设备设置的地点予以公告:
01
设置地点1:甬莞高速西行K1462+800(道路桩号)
设备类型: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抓拍地点环境图
02
设置地点2:甬莞高速东行K1467+400(道路桩号)
设备类型: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抓拍地点环境图
03
设置地点3:莞佛高速西行K7+500(道路桩号)
设备类型: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抓拍地点环境图
04
设置地点4:珠三角环线高速南行K37+300(道路桩号)
设备类型: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抓拍地点环境图
05
设置地点5:珠三角环线高速北行K52(道路桩号)
设备类型: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抓拍地点环境图▲
06
设置地点6:珠三角环线高速北行K35+200(道路桩号)
设备类型: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抓拍地点环境图
公示期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满后将在以上点位投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流动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共同维护高速公路文明行车环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如何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
目前,通过“东莞随手拍举报”微信小程序,市民可对以下7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举报:
1. 机动车违法停车;
2. 机动车压实线行驶;
3. 抛洒物品;
4. 机动车逆向行驶;
5. 违规改装车;
6. 机动车非紧急情况时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7. 快速路货车靠左占道。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也被称为“生命通道”,为一时之“便”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切勿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成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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