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近期,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社会单位进行曝光。各单位需引以为戒,立即自查自改。

长安镇“东莞市补给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73000元罚款。
长安镇“东莞市强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
长安镇“广东博勒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松山湖园区“欧艾斯设施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值班,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100元罚款。

石龙镇“东莞市家豪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8500元罚款。
石龙镇“东莞市网遇网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东坑镇“东莞桥本友联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
东坑镇“东莞市熙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

塘厦镇“东莞宏易电子有限公司”:占用、堵塞疏散通道,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
清溪镇“广东泰诚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9000元罚款。
中堂镇“东莞中堂莞都天使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
横沥镇“东莞市安茂新材料有限公司”:占用防火间距,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6000元罚款。
厚街镇“东莞沅泰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5500元罚款。

石排镇“东莞市德颖光电有限公司”: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工作,及时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大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