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买房的市民注意了!即日起东莞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这意味着市民购房利息的支出将减少。
1月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莞e认购”小程序“温馨提示”中的“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的房贷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确定。
据了解,东莞大部分银行首套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现在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详情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我市执行以下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 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 对于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 30%,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LPR+20BP)。
3.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4年1月 1日前(不含1月1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市民可进入“莞e认购”小程序于“温馨提示”中查看更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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